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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吏在雲中閣執行欠租扣押令,並點算裡頭的各項物件。(圖:光明日報)
(檳城)光大雲中閣有限公司因拖欠檳州發展機構130萬令吉租金與管理費,今日(週二,1 月13日)接獲法庭發出的欠租扣押令(Writ Of Distress),扣押這間公司在光大59樓經營的雲中閣餐廳及60樓觀景樓的所有物件。這間公司須在14天內繳付2008年所拖欠的19萬2501令 吉72仙,否則有關物件將被拍賣。
檳州發展機構因雲中閣有限公司拖欠一筆租金與管理費,而於今年1月5日入稟法庭申請欠租扣押令,這項申請在1月6日獲得批准。
必須14天內還清租金
週二早上11點40分,庭吏在檳州發展機構代表律師李凱、光大振興委員會主席黃偉益等陪同下,抵達雲中閣餐廳執行庭令。他們抵步時,雲中閣負責人並不在場,一名接待員立即聯絡公司執行董事曹慧芳到場。
黃偉益指出,法庭於1月6日發出欠租扣押令,並擇定在週二執行扣押財物行動,雲中閣有限公司必須在14天內,清還過去一年拖欠檳州發展機構的19萬2501令吉72仙,否則法庭將會拍賣其物件。
此外,法庭也諭令這間公司必須支付1825令吉堂費,包括庭吏前往執行扣押令的費用。
他說,這間公司共拖欠檳州發展機構130萬租金與管理費,但這項單方面提出的庭令申請,只允准檳州發展機構追討2008年的租金。至於餘下的欠款,若須追討則需另向法庭提出申請。
有權營業但禁移動財物
詢及雲中閣停車場的地位時,他表示,檳州發展機構也會採取法律行動,接管這輛座停車場。
“我們希望先取回雲中閣餐廳及觀景樓,其財物是否將被拍賣,我們得看業主的後續行動。不過在現階段,這間公司還是有權在此營業,但禁止移動裡面的任何財物。”
提及雲中閣餐廳及觀景樓未來的發展前景時,黃偉益有所保留地說,目前州政府已接獲一些欲發展有關地點的建議書,但一切還在商議當中,未有定案。
他表示,如果雲中閣有限公司無法依照合約繼續營業,即等於違約,檳州發展機構將會入稟法庭申請騰空交出(Vacant Possesion)雲中閣餐廳及觀景樓後,才能正式接管作發展用途。
雲中閣董事下週交代事件
光大雲中閣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曹慧芳說,由於週二才接獲法庭發出的欠租扣押令,因此公司會交由公司代表律師跟進事件,並於下週作出交代。
曹慧芳週二在振興光大計劃委員會主席黃偉益帶領庭吏及檳州發展機構代表律師發出欠租扣押令後,記者會如此表示。曹慧芳也是光大雲中閣有限公司負責人曹繼責的女兒。
她說,自發生檳州發展機構接管雲中閣風波後,黃偉益於去年11月27日發表文告,表明雙方已達致共識,即各方不會針對上述課題作出任何宣佈,或採取任何法律訴訟行動,直至達致新的共識為止。
她認為,黃偉益在雙方還未達成共識前,帶領庭吏扣押雲中閣餐廳的物品,這已破壞了雙方之前達成的共識,黃偉益出爾反爾的行為,讓她感到非常不滿。
她指出,儘管光大59樓的雲中閣餐廳、60樓的觀景樓的物品已被扣押,不過對公司並沒有影響,餐廳仍會如常營業,直至法庭作出判決為止。(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