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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伟益(右)与孙意志吁请民众踊跃报名参与“2012分层管理法案及1985年分层地契法令与其最新修订法案研修课程”。
(槟城14日讯)光大区州议员黄伟益指出,高楼住屋共管机构可在现有的2007年建筑与共管法令下,向建筑总监提出申请后,发出2星期查封通知给拖欠管理费的屋主,冻结其流动产业后拍卖,作为偿还拖欠费用。
他说,虽然现有法令欠缺机制对付拖欠管理费屋主,惟共管机构可预计明年1月实行的2012分层管理法案包涵的机制和现有的法令相结合下,率先发通知书给有关屋主查封其屋子和冻结流动资产。
黄伟益也是首长政治秘书及槟州社青团团长,他今日联袂槟州民主行动党房屋及地方政府局主任兼威省市议会市议员孙意志,在其百年路光大区州议员服务中心举行的“2012分层管理法案及1985年分层地契法令与其最新修订法案研修课程”新闻发布会上,这么说。
取代建筑与共管法
此项研讨会由槟州光大区州议员服务中心与槟州民主行动党房屋及地方政府局联办。
他说,预料于11月26日提呈的2012分层地契法案,会于下星期休会前在国会获得通过,以取代现有的2007年建筑与共管法令,在提呈国家元首批准后,将会于明年开始实行。
他说,此项法案生效后,将会在各州通过宪报公布以接受全部或部分法令内容。因此,此项法令有机会在明年初首季在槟州执行。
他说,在新法令下将会设立一个分层管理仲裁庭,由一位主席和副主席及20位成员组成,巡回各州,解决高楼住屋所面对的问题和诉讼。
分层管理仲裁庭 将扩至各州
黄伟益表示,开始阶段全国只会有单一的分层管理仲裁庭,不过往后将会扩展到各州和设立区域办公室。
“一切公寓或组屋发生的纷争和问题都可以通过分层管理仲裁庭解决,这包括顶层漏水涉及的上下层业主或住户谁应负责维修的问题。”
他补充,分层管理法案及修正1985年分层地契法令修正曾在2005年由中央政府提呈,不过较后被撤回。
因此在未有仲裁庭和法令下,高楼居民面对的问题无处解决。
未获分层地契前 屋主勿扩建房屋
槟州民主行动党房屋及地方政府局主任孙意志指出,2012分层管理法案及1985年分层地契法令修正将使到高楼居民受惠,也成为他们的新希望。
他说,新法令将有助于解决高楼居民拖欠管理费的问题,也可以监督管理公司在财物收支上的状况。
他表示,政府除了要达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也应该有法令来让居民知道居住高楼住屋中可为和不可为的事项。
此外,孙意志说,由于分层地契问题多,因此他奉劝业主在未取得分层地契前,勿扩充或改建本身的房屋。
他说,一般上上述研讨会收费约需数百至千余令吉不等,因此他希望组屋与公寓管理公司、共管机构成员、相关领域人士和居民踊跃报名参与。
另一方面,他说,上述研讨会是深具意义及有利于高楼住户的,因此他希望往后会有更多代议士及管理公司能够主办类似的研讨会。
分层地契法令课程
“2012分层管理法案及1985年分层地契法令与其最新修订法案研修课程”,定于2013年1月13日(星期日)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在光大5楼C和F视听室举行。
分两阶段进行由槟州光大区州议员服务中心与槟州民主行动党房屋及地方政府局联办的上述研讨会,报名费30令吉(包括午餐及讲义),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8日(星期二)。
研讨会分两阶段进行,首阶段是于上午10时30分至中午12时30分,由测量师庄光汉主讲“分层地契申请与问题个案”。次阶段是于下午2时至下午4时,由律师李凯主讲“2012分层地契法案的应用程序”。
有兴趣参加者可通过以下地址报名:槟州光大区州议员服务中心,槟城百年路门牌31号电话:04-2270215、017-4198914、012-4290163传真:04-2278215电邮:dapkomtar30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