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10, 2012

土地局總監:修正案待國會通過‧交屋須發分層地契‧年杪落實

(布城10日訊)土地礦物局總監拿督阿茲米說,限定發展商在交屋時,同時移交分層地契的措施,預料可在今年杪在分層地契修正法案在國會通過後落實。

他今日向星洲日報說,法案修正後,該局承諾會協助發展商落實分層地契和交屋同步進行,至於因為無法如期交屋的拖期罰款(LAD)將由發展商本身承擔。

他說,該局將會在明年開始在吉隆坡實行電腦化分層地契登記工作,較後會延伸至雪蘭莪、彭亨和柔佛等州屬。

他說,該局也會展開全國性巡迴講座,讓各界對這項新措施更進一步的認識。
針對發展商憂慮土地及礦物局可能會拖慢程序,導致發展商無法如期交屋的問題,他說,發展商只要在完成高樓架構後,就可交由測量師進行測量,而且即刻提出分層地契的申請,這樣一來就能如期交屋和發出分層地契。

他說,2012年分層地契修正法案若在9月份提呈國會,預料年杪就能開始實施。

房地產發展商會擔心政府
無法同步發出分層地契
大馬房屋發展商也對政府此舉大表贊同,並指這原本就是該會所提呈的建議,在討論了一年多後才成形。

馬來西亞房地產發展商會(REHDA)副秘書兼馬六甲分會主席拿督曹天漢說,涉及分層地契的高樓建築一般都是36個月交屋,發展商憂慮的是政府沒有能力同步發出分層地契,導致發展商需要承擔拖期罰款。

他認為,政府應當在修正條文中闡明拖期罰款的責任問題,避免因為土地及礦物局無法如期發出分層地契而連累發展商遲交屋。

他說,根據以往的經驗,發展商在交屋6個月內就要提呈分層地契的申請,一般需要兩三年才發出,一些若面對技術問題的房屋情況更糟,超過10年也不足為奇,一些發展商甚至沒有提呈申請。
他認為,分層地契遲發將會對業主帶來很多的問題,導致業主無法成立管理機構來維修和管理建築物。

他表示,發展商必定會配合政府的這項創新措施。
房地產發展商會前主席拿督黃騰亮說,這項措施不論對發展商和購屋者而言都是好的,省下發展商要花費長時間等待分層地契才批下來的煩惱。
(星洲日報/報導:李菁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