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5 17:15(檳城5日訊)檳州政府將向中央政府上訴,要求中央政府豁免國內高樓住宅單位管理費的6%消費稅。
林冠英(中)在佳日星(左)和陳福星的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要求中央政府豁免國內高樓住宅單位管理費的消費稅。(圖:星洲日報)
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今日在檳州房屋發展委員會主席佳日星、大馬房地產發展商會(REHDA)檳州分會主席拿督陳福星的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
林冠英說,在即將實行的消費稅制度下,高樓住宅單位的管理費也將被徵收6%消費稅,這將為國內許多人民帶來影響。
他說,檳威兩地共有23萬5千932單位分層地契單位(高樓單位,包括廉價及中廉價組屋),若以一家庭4人來計算,受影響者超過100萬人,是檳州的約60%人口。
他說,檳州行政議會在週三的會議中議決,州政府將向中央政府上訴,要求中央政府豁免國內高樓住宅單位管理費的6%消費稅。
他說,人民因為買不起平地屋,才購買高樓住宅單位,但如卻被徵收管理費的消費稅,這很不公平。
陳福星:對業主不公
陳福星說,高樓住宅管理層收取管理費是用來管理公寓或組屋,比如支付清潔工作的費用、還電費等,為何這需要付消費稅?
他說,目前高樓住宅管理層很難收獲100%的管理費,但每個月也需支付100%的消費稅,這會導致對支付管理費的業主更不公平,因為他們需要為不繳管理費的業主負擔消費稅。
檳發展商廣告准證不獲批
林冠英:或政治報復
林冠英:或政治報復
林冠英說,中央政府針對檳州的發展商,不發廣告准證,這是一項政治報復。
房屋部長拿督阿都拉曼達蘭8月在甲拋峇底區巫統大會上曾說過,若檳州區域發展機構(P E R D A)和房屋發展機構(J K P)在檳州的發展計劃需檳州策劃單位(S P C)通過,那麼房屋部也可以要求檳州發展商在申請發展圖測時,需通過布城消拯總部的批准,而不只是檳州消拯局。
今年9月,檳州的發展商就接獲需向布城消拯總部申請的指示,而發展商也面對廣告准證無故不獲批准的困境。
林冠英受詢時說,他不排除這是一項政治報復,他促房屋部給予合理的解釋。
(星洲日報)